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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政府采购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04-27  点击:0


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1年政府采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意向公开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2021年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凡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方式的采购项目均应公开采购意向,公开时限不得少于30日。各部门立项后国资处将在学院官网对采购意向进行公开。

二、填报采购工作计划表

为确保全年招标采购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进一步做好招标采购工作,为各部门的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请各部门根据2021年度预算下达情况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将本部门《2021年招标采购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1)填报完成后于57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采购立项

各部门根据采购工作计划安排,填写《采购项目(货物、工程、服务)立项审批表》(附件2),履行立项审批程序。符合电子卖场采购的如计算机、便携式笔记本、打印机、空调、家具等按照电子卖场的相关规定集中采购,其他项目如实训室建设、维修修缮等按照相关采购方式的流程进行。

四、相关要求

1、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资产配置检坚持“依法配置、保障需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充分考虑本部门存量资产和资产配置标准,严格按照《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附件3)配置办公用资产。

2、请各部门充分考虑采购需要进行意向公开不少于30日的因素,合理编报采购工作计划安排表,确保采购工作按时序进度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招标采购工作计划安排表

附件2:采购项目(货物、工程、服务)立项审批表

附件3: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


                               2021年427


 
编辑:国有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