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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11-17  点击:0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2016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陕教秘办〔20165号)文件要求,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对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年度报告。报告由学院办公室编制,内容包括学院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各类学院党务、院务、财务等情况,同时学院按照要求将报告在学院网站(http://www.sptc.sn.cn)公开发布。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学院为进一步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了重点事项的信息公开力度。

2015—2016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对照信息公开清单,增强了信息公开实施的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5—2016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学院院长直接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工作主要由学院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纪委监察审计处等多部门参与,同时为了确保公开效果,学院还分别设立了书记和院长信箱。

(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探索

2015—2016学年学院积极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方法的学习,此外学院还积极组织了学院各部门对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度的通知》(陕教秘办〔20145号)文件,梳理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信息发布、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有关具体工作开展了深入的研讨和培训,积极开展了新媒体平台信息公开工作探索。

(三)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2015—2016学年学院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了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防止了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又专门发出通知重申要求各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

二、信息公开及评议情况

2015—2016学年,学院共计公开学院各类党务、院务文件78条,向省教育厅、陕西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报送信息50条。上学年共计公开学院基本信息、招考、就业、教学质量、学生质量、学风及其他需公开信息近510次。公开内容包括学院工作报告,学院工作计划,学院党务、院务办理情况,学院财务情况,学院公开采购、招标情况,学院招生政策、录取结果情况,学生管理及信息反馈情况等内容。其中,学院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学院财务预算、决算分别公开1次,学院教育教学重要信息公开118次,学生助学济困信息公开6次,学院领导值周记录公开38次,学院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1次,高考招生政策及招生结果12条,各类招标情况公开24次,其中设备采购情况4次,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向职工公开2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不断努力和探索实践,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得到了广大教职员工与社会公众的一定认可。但我们也发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反馈途径单一,信息公开作用发挥不明显。今后,我们仍将针对存在问题,不断提高认识,以《条例》要求为依据,结合《关于建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度的通知》(陕教秘办〔20145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升公开意识,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更加有效的促进学院教职员工及社会公众对于学院信息的了解和对学院工作的促进。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联系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电话:029—33732605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6117

 
编辑: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