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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巴桑旦增、朱旭军等4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2022-11-07  点击:0

根据《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我院巴桑旦增、朱旭军等4位同学符合退学处理条件,给予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月7日至11月14日(周一)止,学生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巴桑旦增,男,身份证号542***********2815,系我院通信工程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2021级三年制学生,该生自2022年1月离校至今未返校报到注册,亦未履行请假手续;

学生朱旭军,男,身份证号610***********0015,系我院信息工程学院软件技术专业2020级三年制学生,该生自2022年3月至今未返校报到注册,亦未履行请假手续;

学生李志英,女,身份证号654***********2221,系我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2021级三年制学生,该生自2022年9月至今未返校报到注册,亦未履行请假手

学生李浩,男,身份证号610***********0017,系我院信息工程学院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2020级三年制学生,该生自2021年9月离校至今未返校报到注册,亦未履行请假手。

以上同学因“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及“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等违纪行为,做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学生处       

2022年11月7日

 
编辑: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