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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2023-02-06  点击:0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了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根据团省委下发的《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开展我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2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12月集中开展,12月25日前完成。

二、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级团支部不开展)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见附件),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四、步骤

4.1 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4.2 二级学院团总支复核认定

二级学院团总支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二级学院团总支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4.3院团委抽查评估

院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下属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将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地方作为重点。

五、实施

5.1 分级负责。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统筹各自二级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5.2 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年方可参评(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市级或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1年、2022年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二级学院团总支应向相关党支部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支部对相应团支部进行重点整顿。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5.3 总结报告。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将总结评估情况报院团委。

 

附件: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共青团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6日

 
编辑:共青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