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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方案

2022-05-09  点击: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分工会: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是2011年7月召开的,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经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并报经省公司工会同意,拟定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上级工会和学院党委对工会工作的相关要求,围绕学院重点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员工坚定方向、增强信心、脚踏实地岗位建功,认真履行工会权利和义务,积极为学院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1.审议并通过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三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及女职工委员会。

三、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领导和上级工会的指导下,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大会主席团成员:姜平涛、王新义、刘晓、曹少敏、郭煜、职工代表2人

大会秘书长:刘晓

工作组成员:曹少敏、冯英、樊克义

(一)主席团职责:大会主席团实行集体领导原则,有关会议的重大问题,经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按照大会通过的议程主持大会(预备会、正式会);审议通过:大会议程(草案),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大会表决办法(草案),大会主席团名单(草案),“三委”候选人员名单,监票、计票人员名单;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确定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主持大会选举;组织代表讨论大会决议。

(二)大会筹备工作组

设两个工作组:材料组、组织组

1.材料组职责(责任人:冯英)

负责大会议程与日程安排;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方案》、《工会换届请示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报告》、上届《工会工作报告》、上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表决办法》、《大会选举办法》、《大会决议》、上报《选举结果》;负责起草大会主持词;负责大会的各种《会议通知》、《大会代表名单》、《分组讨论安排表》;负责大会主席团会议记录,各代表团讨论记录汇总、编发大会新闻稿件;负责大会的会议材料和各种证件的印制与发放。

2.组织组职责(责任人:樊克义)

负责代表和候选人名额的测算、分配、汇总;编制代表登记表、各代表团名册、“三委”委员候选人名册和情况介绍简历;选举工作人员训练与彩排,计票方案的提出与实施;设计、印刷、保管、发放、回收选票,准备选举各种用具。

负责会场布置包括,主席台会徽、红旗、花卉、桌签的摆放,主席台横幅标语、电子屏幕欢迎词,代表坐席安排,音响和《国歌》《国际歌》准备,各种表册准备;负责大会摄影等事项。

四、代表的组成、条件和产生办法

1.代表组成

按照“会员在200-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20%”原则,结合我院实际,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拟定为61人。代表结构为:教学一线职工占45%左右,女职工代表占45%左右。专兼职工会干部、少数民族、劳模(先进工作者)代表占适当比例。会员代表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会员代表不超过会员代表总数的30%。

2.代表条件

中国工会会员,原则上以中青年为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在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3.代表产生

以分工会为单位,按照代表的组成比例和条件,通过民主推荐、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报大会主席团通过,选举为正式代表。

代表团设七个,以分工会为单位组团。

五、三委的组成、条件和产生办法

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女职工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委”)

1.“三委”委员组成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三届工会委员会拟由7人组成,候选人8名(设主席1名),实行差额选举,推荐刘晓同志为工会主席候选人。经费审查委员会拟由3人组成,候选人3名(设主任1名),实行等额选举。女职工委员会拟由5人组成,候选人5人(设主任1名),实行等额选举。

2.“三委”委员条件

基本条件:以中青年为主,年龄原则上要求应能够任满一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

工会委员会委员: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应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善于倾听群众意见,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有一定的财务和审计知识,懂得财经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有热心女工工作,积极维护女工合法权益,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3.“三委”委员产生程序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以分工会为单位提名,由第二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按照民主协商推荐的方式由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协商提名,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六、日程安排

2022年4月下旬:上报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关于召开学院工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2022年5月9日—5月11日:各分工会选举代表。

2022年5月12日-5月15日:上报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和“三委”候选人名单报告。

根据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批复的具体时间确定召开大会的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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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学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