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2]209号) 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23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的申报、复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查受助对象
1.核实2022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发放表中的退役士兵(含退役复学学生)本学期是否在籍在校就读,若满足该条件,则属于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发放对象。若不满足该条件则不属于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发放对象,需在汇总表中核减并填入附件3。
2.本学期复学等新增的全日制在籍在校的退役士兵(含退役复学学生)且持有退役证,属于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发放对象,需将个人信息填入附件1、附件2中。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50元。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院于4月25日10:00前将本学院的退役士兵助学金申报、复核材料报送学生处惠晶处。
2.各二级学院需要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附件1、附件2、附件3 (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需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印章) ;
(2)退役复学学生退役证书复印件;
(3)退役复学学生学信网信息截图打印(注:学籍状态要显示在籍);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至一页)。
四、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二级学院须于4月25日10:00之前将2023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申报、复核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学生处惠晶处。本次助学金发放统一使用中行卡,各二级学院上报前需要求学生认真核对身份信息和卡号信息(确认学生中行卡已激活、银行预留信息未过期、身份证号无误等),错误卡号及时更改,若发放后出现错误卡号学生,二级学院需出具情况说明重新申请发放。
2.注重时效。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节点准确报送相关信息,以确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5月前按时完成2023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的审核、上报、 发放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平台》各类信息的填报和审核工作。
3.信息安全。2022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发放表已按照二级学院分类,通过0A发送二级学院相关老师,以便核查受助对象,请注意查收。
学生处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附件2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