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宣传部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和文化阵地管理的通知

2023-05-15  点击:0

各支部、各部门:

根据学院近期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加强新闻宣传和文化阵地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院内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官网由组织宣传部审核内容,图书与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学院微信公众号由组织宣传部负责运营、团委微信公众号由学院团委负责运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各部门所属的二级网站、OA内网、各类宣传展示平台,由各部门负责管理。

二、严格按照学院《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试行)》(陕邮职院党委〔2022〕9 号)的文件精神发布新闻:

1.在学院官网、校报、官方自媒体等校级媒体上发表的稿件,由宣传部负责人审定。重大新闻报道应经院领导审核,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2.各部门通讯员采写的、拟投送校级媒体的新闻稿件,须经本部门责任人审核同意。

3.审核内容包括: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的真实性、时效性、权威性、准确性,杜绝固定表述错误;是否涉密、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侵权等。

4.请各部门在学院网站发布的新闻、通知等内容按照《先审后发数据上报表》填写,并在发布后24小时内将上报表电子版报组织宣传部,以便于汇总报送。(超过时限要求无法上传数据;超过时限的数据将作为异常数据纳入每月通服总部通报以及年底考核工作中。)

三、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校园宣传栏上随意覆盖、张贴各类宣传资料,如发现有上述情况,使用部门应追查当事人责任,并及时清除。

电子显示屏的宣传内容由分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如遇学院重大活动,由组织宣传部统一组织和安排宣传内容。

四、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内宣传横幅(标语)悬挂的规范管理,各部门开展各种活动需要悬挂横幅(标语)、悬放气球、条幅等,要将文字内容、悬挂地点及期限报组织宣传部进行审批。

五、部门或个人邀请校外新闻媒体来校采访,事前应报学院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同意,并由组织宣传部统一安排。

六、加强对院内各类事关意识形态安全活动的管理,包括课堂教育教学、讲座论坛、网络媒体、学生社团、学生思想动态与心理健康,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维护校园意识形态安全。

请各支部、各部门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及文化阵地管理工作,将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校园宣传。


组织宣传部

2023年5月11日


 
编辑:组织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