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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训室安全自查的通知

2023-06-09  点击:0

关于加强实训室安全自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 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陕西通服《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国通服陕综合【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相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管理强化年等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安全教育,关注师生人身安全。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员覆盖,各级责任人责任明晰。在实训室安全教育方面,坚持实训室安全与教学相融合,统筹好安全与教学的关系。夏季气温高、多雨水,做好防雷、防触电等涉及人身安全内容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意识,要求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2. 加强检查,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实训室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制定专项自查整改计划,内容包含: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实训场所环境、安全设施、用电用水安全和个人防护、常规设备等。在检查督查方面,管理人员日检查和二级学院周抽查、月检查相结合,防止实训室安全隐患滋生。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并查找问题原因。

3.巩固检查结果,盯紧安全隐患

自查过程应做好记录,对发现的实训室安全隐患逐项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限定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组织验收。确保各项安全风险得到控制和消除,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实训室安全稳定。



教务处

2023年69

 
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