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第三次线上集中补采)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教学点:
为100%完成做好2024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和补拍工作,我院已于2023年6月9日和2023年11月30-12月13日分二个批次集中开展了信息补采工作。截止目前,学信网学历照片仍有297人(本校区104人,西安金穗校区73人,西安诺达校区9人,宝鸡亚太校区111人)未按我院学籍管理规定配合完成采集工作。根据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等文件规定,毕业生若不如期完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将影响个人学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办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就2024届毕业生第三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
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10日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各二级学院、各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学生采集情况按已采集、无法联系、放弃学籍和学籍异动(休学/保留学籍/退学等)四种情况在附件1(未采集名单)里进行逐一备注,于1月10日12点前前将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上报学生处。
2.规范采集
信息采集流程及要求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3.动态管理
学籍异动的学生,督促学生或家长尽快完成异动手续办理;自愿放弃学籍的学生以自动退学报告(纸质版盖章)上报,由学生处统一处理;
4.注意事项
如果学生照片“审核未通过”,请学生按照提示重拍上传(重拍上传不需要重复付费),线上采集不便或审核失败较多的学生可以提供个人蓝底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由二级学院和教学点汇总上报至学生处,学生处统一处理,此类学生后期需要提供一张小二寸照片至学生处(以学生处返回的电子照片为准)。
三、压实责任
此项工作关系到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办理能否顺利完成,请各二级学院和教学点压实责任,对未完成采集工作的学生通知到位,确保采集工作顺利完成,如因未及时采集照片而影响学历电子注册和毕业证办理,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一(未采集名单)附件二:新华社线上采集流程附件三:上传电子照片要求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