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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陕邮职院新闻宣传员队伍的通知

2025-06-06  点击:0

各支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构建 “大宣传”格局,提升学校宣传思想工作水平,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学校在各方面的发展面貌、工作动态和建设成果,更好地发挥宣传员队伍在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形象塑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陕邮职院党委〔2025〕21号)的相关要求,决定建立陕邮职院新闻宣传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宣传员的确定及基本条件

1.宣传员人选

宣传员队伍主要由各支部宣传委员及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指定的人员组成。针对学校部门调整以及人员变动的情况,各部门需重新组织选拔或指定本部门宣传员 1 名,各二级学院需指定宣传员 2 名。

各支部、各部门宣传员确定后,须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原则上一学年内不做变动,由于工作任务分配、 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调整的,应及时确定新人选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各支部宣传委员和各部门宣传员可以由同一人担任。

2.宣传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单位在岗教职工,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学校的办学理念,熟悉新时期党的宣传思想和舆论引导工作,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2)关心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对学校的总体发展目标、 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等具有一定的了解,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度及文字表达能力,了解网络传播特点和规律,能够及时宣传报道学校各项工作的最新成果以及重大活动开展情况。

3.宣传员在开展宣传、新媒体工作时,由党委宣传部和其所在部门共同负责管理和指导。

二、宣传员的工作职责

1.宣传员应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本部门宣传报道,及时搜集、深入挖掘新闻热点,主动向党委宣传部报送新闻宣传线索;积极配合学校各项主题策划、专题宣传,提供本部门主要做法、特色经验及典型事迹等相关素材。

2.宣传员承担本部门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包括成果展示、 经验总结, 以及本部门主办、承办的相关活动宣传等) ,负责新闻稿件的采写、编辑,新闻照片的拍摄及投稿工作。

3.宣传员要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及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投稿的新闻稿件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能提交 。

4.宣传员如与校外媒体记者的对接联系工作 (包括校外媒体记者主动联系采访、拍摄等) ,与校外媒体开展的所有宣传活动均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在党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开展。

5.宣传员同时负责监测部门舆情动态,若发生网络舆情事件,按照《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报本部门负责人和学校网络舆情工作办公室,做好舆情引导和监控工作。

6.宣传员在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指导下对部门新闻宣传阵地 (包括橱窗、刊物、电子屏、OA、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 进行统筹管理,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及上报工作。

7.宣传员负责对本部门新闻宣传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因工作任务分配、工作调动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宣传员工作的,须与及时补充的新宣传员做好工作交接。

8.各二级学院、学生处(团委)宣传员负责管理学生宣传队伍,做好学生宣传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需参与学校重大事件、大型活动采写、拍摄的学生,每学年开学初由管理部门向党委宣传部报备为学生记者,未报备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学校重大事件、大型活动采写、拍摄等宣传工作。

三、宣传员的培训与激励制度

1.各支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员的培养,切实保障宣传员能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并积极创造条件让宣传员不断学习与提升。

2.宣传员要积极参加党委宣传部组织的集中培训、专题会议等,在工作中认真学习新闻宣传知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2.每年党委宣传部将对各部门宣传员的来稿和采情况况进行统计, 按照相关宣传制度组织评选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作品等,对其进行表彰与奖励。

四、宣传员人选推荐报送

请各部门于6月10日前完成宣传员推荐,并将填写的《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宣传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25年6月5日

 
编辑: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