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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活动的通知

2022-04-18  点击:0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召,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陕教工稳办〔2022〕7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12日至15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现将具体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大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组长:党委书记姜平涛

副组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赵建宁

成员: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

三、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师生员工的国家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

四、活动时间

4月12日至4月15日

五、活动主题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六、具体安排

一是用好西北工业大学安全教育体验馆、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安全教育研究院等全省国家安全教育实践基地资源,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本次活动视疫情形势择机开展。(责任部门:组宣部)。

二是充分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法润三秦大讲堂”作用,组织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创新普法工作方式(责任部门:组宣部)。

三是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将国家安全专题宣传教育和课程教学有机结合。(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图书信与息中心,各二级学院)。

四是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辟线上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专栏,推送相关文章,推荐关注相关公众号,宣传国家安全知识(责任部门:组宣部、图书与信息中心)。

五是制作高校领域维护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短片、动漫、视频等(责任部门:组宣部)。

六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陕西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知识竞赛”(责任部门:学生处、团委)。

七是开展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主题演讲、征文活动、专题展览等活动,增强教育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办公室(保卫处)根据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及当前国家安全形势在校园开展一次国家安全宣传日教育活动,并将各部门、二级学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情况资料收集、上报。

七、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将活动形式、内容、资料、总结等于4月19日12:00前报人民防线建设办公室(保卫处)。

2.精心组织确保效果。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感。

3.突出重点形式多样。紧紧围绕安全知识宣传、安全主题教育、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在活动中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国家安全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4.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总结第七个“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日”相关工作,持续深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维护国家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编辑: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