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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欧学荣等8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2024-06-12  点击:0

根据《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我校欧学荣等8名学生符合退学处理条件,给予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5日(周二)截止,学生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学号

姓名

二级学院

班号

0312213219

欧学荣

信息工程学院

动漫制作技术2132

0403202105

王超

经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2021

0401202107

王园

经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2021

0403192130

权新秦

经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2027

0403202302

杨刚

经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2023

0403202336

韩帆

经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2023

0403202325

张桥

经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2023

0201202308

赵书文

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技术2023

以上同学因“本人申请退学”、“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及“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等行为,做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学生处

2024年6月12日

 
编辑: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