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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6-04-21  来源:本站  点击:0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6〕153号)精神,全面压实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日常检查,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销号工作闭环,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校教学实训室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校教学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构建学校—二级学院—管理员/任课教师三级安全责任链条。各二级学院对本部门实验实训室安全承担主体责任,须明确分管领导、实训室负责人、专(兼)职管理员,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责任到岗、到人、到每一间实训室。实训室上课期间,任课教师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程在岗、全程巡查、全程管控;实训结束后,实训室管理员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二、开展实训室分级分类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危险源类别、风险程度、使用性质等,对所属实验实训室进行分级分类识别与认定,建立分级分类台账,实施差异化、精准化安全管理。对高风险实训室要从严落实防护措施、巡查频次和准入要求,切实提升安全管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细化实训室通用安全管理规范(一)用电安全管理

实训室供电线路、插座、开关、配电箱、UPS、接地保护装置等,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松动、发热、烧焦、老化、破损、漏电等问题,立即停用整改,严禁“带病运行”。严禁私拉乱接、串接插线板、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非教学大功率电器。实训结束、下班离房前,必须逐一关闭设备电源、照明、风扇,做到人走断电、断网、关窗、锁门,杜绝长待机、长明灯。电源操作必须规范,严禁带电拔插、带电移机、违规短接;遇停电、线路打火、设备冒烟等情况,第一时间切断总电源,再上报处置。

(二)设备与操作安全管理

实训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相关装置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擅自拆卸、改装。实训室严格落实防尘、防潮、防静电、防触电管理,定期清洁维护、安全检测、数据备份与病毒查杀;严禁安装盗版、游戏、非法软件,严禁浏览违规网站、从事与教学无关活动。实训操作前必须检查线路、绝缘、接地、防护装置完好性,学生须在教师现场指导下分组作业,严禁单人违规操作、超范围实训。设备出现异响、异味、发热、短路、死机等异常,立即停机断电、保护现场,不得自行维修。

(三)消防安全管理

实训室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危险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门前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保持24小时畅通。按标准配齐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每月检查压力、有效期、完好性,确保正常可用。发生火情,遵循先断电、再灭火、快疏散、速上报原则,及时处置并报警。

(四)环境与秩序管理

实训室保持整洁通畅,桌椅、设备、工具、资料定位摆放,地面无杂物、垃圾、积水。非实训、非教学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外来人员须登记备案。实训期间严禁喧哗、追逐打闹、饮食、擅自离岗串岗、玩手机等与教学无关行为。离开实训室必须执行断电、关窗、关门、上锁安全确认流程。

四、强化安全教育与准入管理

建立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所有进入实训室的师生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训。每学期开展全覆盖实训室安全教育,重点强化用电安全、消防安全、规范操作、应急处置等内容。高风险实训室实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考核,未通过考核一律不得参与实训。新入职教师、新生、外单位实训人员先培训、后准入,培训与考核记录存档备查。涉及重要危险源的专业,按要求开设实验室安全学分课程。

五、规范实训项目安全管理

涉及危险源的实训课程、毕业设计、学科竞赛等项目,立项前必须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未通过评估不得开展;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六、健全常态化检查与闭环管理

实行三级安全检查机制:

1.实训室每日自查(使用前后必查)

2.二级学院每周全面排查

3.教务处每月督查+不定期抽查

检查重点:责任落实、用电安全、设备状态、消防设施、通道畅通、卫生秩序、值守情况、培训记录等。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严格执行排查—登记—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做到“一隐患、一编号、一责任人、一措施、一时限”。一般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立即停止使用,挂牌督办,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检查与整改结果由教务处全校通报,纳入二级学院教学管理考核。

七、规范应急处置与信息上报

完善触电、火灾、设备故障、突发停电等应急处置流程,在实训室醒目位置张贴。发生安全异常或事故,现场人员第一时间处置、保护现场,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参加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八、台账管理与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建立健全实训室安全管理台账,包含:责任分工、设备清单、培训考核、日常检查、隐患整改、应急演练、值班记录、分级分类管理等内容,全程可追溯。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落实,细化本单位管理细则,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学校将强化监督问责,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部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清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6.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7.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8.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9.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教务处

2026年4月21日

 
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