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2026 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培训会精神,进一步压实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保障教学秩序与师生安全,现就组织开展实训室安全全面自查及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各学院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严格落实“学校 — 二级学院 — 实训室”三级安全责任体系,对照上级文件及培训要求,开展全覆盖、起底式、无死角的安全自查,做到风险见底、隐患清零、整改闭环,坚决守住实训室安全底线。
二、自查时间自查开展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 —6 月 9 日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10 日 17:00 前
三、自查依据1.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 号)
2. 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文件相关要求
3.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年)》
4. 《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5. 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培训会精神
6. 学校实训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四、自查重点内容1. 安全责任体系:三级责任落实、责任书签订、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信息化管理。
2. 风险分级管控:实训室风险识别、安全台账建立与动态更新、日常风险防控。
3. 制度与培训: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准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
4. 现场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用电安全、废弃物规范处置、实训设备安全运行、实训室环境卫生与日常管理。
5. 隐患整改闭环:历史隐患清零、本次排查问题整改、整改记录完整规范。
五、报送材料1. 学院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2. 实训室安全风险清单
3. 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4. Ⅰ 级、Ⅱ 级实训室信息备案表(无则填 “无”)
六、报送方式及联系人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与电子版(Word+PDF)一并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992009683
七、工作要求1. 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自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
2. 对排查出的隐患立行立改;短期无法整改的,须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并落实临时管控措施。
3. 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报送材料,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格式规范、材料齐全。
4. 学校将适时对各学院自查及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学院予以通报。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做好本次实训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
1. 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年)
3. 实训室安全自查相关模板
教务处
2026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