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家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改革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新时代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相关文件及陕西省教育厅招生、学籍管理现行政策,结合本校办学特色与继续教育办学实际,规范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坚持教育公平原则,保障公民平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提供公平、优质、多元的学习渠道,拓宽社会人员成长提升路径,让教育发展成果普惠全体社会学习者。
招生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及广大考生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
有序开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成人高等教育(高中起点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院校名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信网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证书加注:“成人高等教育”字样)
第四条学校简介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也是西北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职院校。办学六十余年来,学校为通信行业及社会各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素有“陕西通信行业黄埔军校”美誉。
第五条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25号,邮政编码:712000。
学校官网网址:https://www.sptc.sn.cn
第六条招生咨询电话:029-3373601、029-33732619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设立继续教育招生委员会,作为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审议招生重大事项,成员由继续教育处、纪委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
继续教育处承担考生咨询接待、考生信息汇总、招生材料上报等日常业务;纪委办公室对报名、考试、录取全流程实施监督。
第八条继续教育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继续教育处,负责落实委员会各项工作决议,组织开展全年
继续教育招生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九条本年度招生专业计划以陕西省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
第十条本校2026年高起专开设招生专业共8个,分别为:现代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
第五章招生报名及录取办法
第十一条招生报考条件
报考高中起点专科层次考生,须具备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
第十二条报名流程
每年8月底至9月初,请考生关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发布的成人高考报名公告。考生须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填报、报考层次与院校专业选择、线上信息确认、缴纳报名费,全部流程办结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第十三条统考科目
高中起点专科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合计450分。
第十四条考试安排
考生须参加2026年10月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日期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第十五条毕业相关规定
学生在校标准学制2.5年,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全部课程且考核成绩合格,颁发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证书标注“成人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学历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备案。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
新生录取执行“学校统筹、继续教育处落实、纪委全程监督”工作机制。凡符合报考条件、统考成绩达到陕西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是否组织征集补录,严格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学校收费标准严格依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批复文件执行。
成人高等教育高中起点专科所有专业学费标准统一为2750元/学年。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资格、存在材料造假等情形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学校继续教育招生委员会编制,经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相关政策文件执行。本章程解释权归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处所有。


